巫舞最早是羌族祭祀所用的一种舞蹈,在羌族的习俗中,巫师的地位比较高。不管是红白喜事都会请一位巫师,在巫师的带领下跳着有节奏的舞蹈。以此来祈求平安,随着社会的发展,巫舞也有着许多表达形式。 解放前,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羌族信仰喇嘛教外,其余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在屋顶上供奉白石以为天神。相传羌人的祖先因一次战争失利,由北迁入岷山一带,与当地土着氏族戈基人发生大战,戈基人是狩猎氏族,身强善战,屡败羌人。当羌人准备转移时,有神向首领托梦,让他们以坚硬的白石和木棍为武器,颈上悬羊毛作标志,于是羌人照此办理,经过血战,大败戈基人,从此定居下来。为了感谢神恩,白石就成了羌人的最高神灵。羌族称巫为“许”,称白石为“俄许”,巫师是勾通羌人与神灵的媒介。 巫,在羌族中世代相传,大多数还要参加劳动。节日中村民请巫师朗诵史诗、为村民祈福驱鬼(如“还牦牛愿”)、以及天旱求雨等都属巫的职能范围。羌巫作法事都是通过舞蹈来体现的。 “牦牛愿”多在农历七月举行三至五天,相传在明、清两代,理县的薛城一带颇为盛行。解放初期仍有这种古老的习俗。届时领头的大巫师身穿法衣,头戴法帽,左手执羊皮鼓,有节奏地敲打着,时而耸身跳跃,时而蹲身窜扑;高举戈矛、刀、明火枪和棍棒的人群,在巫师的带领下,踩着皮鼓的节奏,围着寨子绕一圈之后,汇集在羌寨广场,杀牛祭祀神,人群随之击鼓起舞。解放以来,羌族人民逐步摆脱了宗教迷信思想的束缚,举行“牦牛愿”的活动已经消失。 羌族特别重视丧礼。庄子曾说:“羌人死,燔而扬其灰”。《吕氏春秋·义赏》曾记载:“氐羌之民,其虏也,不忧其缧,而忧其死而不焚也。”可见羌族葬礼以火祭为主的习俗由来已久,火在古代是生命的象征,举行火葬有表示灵魂不灭和生命永存的意思。 羌族风俗,人死后要举行为期三天的葬礼,富贵人家更为隆重,届时都要请巫师主持进行。葬礼第一天要跳“叶隆”,第二天要跳皮鼓舞(羌语称“莫尔达沙”、“惹日崩”),第三天举行隆重的大葬舞,以军礼的形式来纪念死者。这是源于古代羌人的出征仪礼,其意是悼念有功将士以鼓舞众人士气,由随军巫师主持,他手执弩,肩上挂两个铜铃,皮盔上插麦杆和野鸡翎,领队而跳。现此舞已失传。大葬舞分三段进行:一段葬礼开始时的丧歌;二段盔甲舞;三段安葬完毕的丧歌。 您可能还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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