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杂居,少聚居”是黎族居住的显着特色,因此便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黎族文化。黎族向来就是一个注重礼仪的民族,因此婚丧习俗更是独具黎族地方特色,那么,大家就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黎族婚丧的风俗吧,你会懂得很多哦。 陵水黎族的婚姻,就某种意义上说,比其他民族尤具进步性。首先,黎族的情侣,是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们通过对唱山歌,串“布隆闺”,俗称“顾隆闺”(海南话叫“放寮”,即到闺女独居的小草房旁唱山歌求爱)培养感情,选意中人。 当男女双方情投意合之后,才分别告诉父母,由男方托媒上门求婚。“布隆闺”是父母为女儿安排的,而女婿却是女儿自己挑选的。苗族的婚姻习惯,长期形成一夫一妻制,同血缘不能通婚。男女青年的婚事,由父母包办,但必须征得女儿的同意。 因受封建迷信的影响,订婚前必须先问卜合命,看双方的命是否相克,如男女命克,婚姻就告吹。如八字相合,男方便可送聘礼,择日结婚,结婚的第一天,新娘子在新郎家与伴娘住一夜,第二天新郎新娘一同回到岳家拜见岳父母。 在岳家住一、二天后才回夫家定居,开始过苗族的婚姻生活。如男方家境困难,送不起聘金,女婿要在岳家做工三、五年抵顶(聘金视为父母养育女儿和抚养年幼弟妹的费用,可用劳力顶替)。 相对于婚姻的习俗,陵水丧葬习俗也有明确说法。 报丧。报丧的程序是先报出嫁女,后报母舅家,再报三亲六戚,当噩耗传来,女儿即煮干饭五碗,杀鸡一只,水酒一瓶,纸伞3把,黑布七尺及香烛等祭品,偕同女婿至家奔丧,至家时供上祭品,将黑布盖在死者身上,随即抚尸鸣号。 您可能还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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