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彰显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羌族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致使羌族文化更加丰富多彩。 近年来,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背景下,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属于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有《羌语简志》、《羌族民间故事》、《羌族民间故事集》、《羌族民间故事选》、《羌族民间文学资料集》;叙事诗有《木姐珠与斗安珠》、《羌戈大战》和《赤基格布》等。自从国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各级政府积极行动起来,取得了新的成就。 2006年年初,阿坝州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茂县的“羌笛制作技艺及演奏”和羌族“瓦尔俄足节”(俗称歌仙节)两项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7年3月1日,羌族多声部民歌、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羌族羊皮鼓舞、羌年、羌族传统刺绣工艺、苏不士、羌族瓦尔俄足节等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公布为四川省人民政府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使羌族流传千年的文化遗产遭遇致命性打击。震后,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始终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抢救、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抢救、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实现了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6月7日,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147项)中,汶川的羌族羊皮鼓舞和羌族刺绣、汶理茂三县的羌年,松潘县的羌族多声部民歌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羌年羌族瓦尔俄足节被推荐为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羌年列入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2009年10月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委员会宣布,羌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第二个全国“文化遗产日”上,茂县的羌族萨朗,茂县、汶川县羊皮鼓等羌族表演参加了在成都举行的“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巡演。在第二届中国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阿坝州派出“瓦尔俄足”参加巡回演出,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阿坝馆内把阿坝州灾后文化重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全方位展示出来。 你可能也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