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三里不同俗,五里一易风”,不同的地区自然也会有着不同的民俗。我国地域辽阔,所以地习俗众多,并且大多习俗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在婚俗上我国也有很多种说法,下面我们去看看在民族分布众多的广西文化中拥有着哪些不同的婚礼习俗吧。 壮族 对歌也是壮族青年男女的一种恋爱择偶的活动方式,通过对歌来披露心声,互相了解,建立感情。但“依歌择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在“歌圩”初交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交往发展感情,才定终身。 瑶族 直到现在,瑶族地区招婿上门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上门女婿受到社会尊重,女儿有财产继承权,“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比较淡薄。舅权在部分瑶族地区表现比较突出。有些地方有姑舅表婚的习俗,姑母之女必须嫁给舅父之子,只有舅父无子,或舅父家不要才能嫁给别人但聘礼要由舅父收领。 瑶族婚礼一般办得比较简朴,送亲迎娶时,新娘一般走路或骑马到男家,全寨男女都来唱歌祝贺。第二天回门住一天,第三天即开始劳动,建立家庭。姑爷上门,除有媒人及两个陪郎伴送外,不用带什么东西,只一个人上女家去,第二天回门之后即住女家。离婚比较严格。寡妇再嫁不受歧视。弟兄长大成婚后即分家,父母一般由幼子赡养。 苗族、侗族 侗族 “抢亲”的方式各地不一,基本上都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在迎娶的当晚,故意将新娘藏起来,男方则半夜来设法将新娘“抢”走,抬上花轿,吹吹打打凯旋而归。解放后新婚俗得到了发扬,侗族、苗族大都婚事简办,一般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侗族还有私奔的习俗,当一对恋人遭到任何一方父母反对时,两人便逃往他处,建立小家庭,经几月或几年,托亲友向反对的家长说情,反对者?“木已成舟”,也只得承认,于是青年夫妻便回到老家居住。 猜你可能也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