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博大精深,京剧作为国家瑰宝自然无人不知,而粤曲也是著名的地方戏曲剧种,作为广州文化中重要的艺术文化,就需要更多的人传承和发扬,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希望更多的人自愿发扬传统文化。 粤曲是广东省最大的地方戏曲剧种,流行于广东、广西的粤语地区、港澳及海外粤籍华侨聚居的地方。源于戏曲声腔,清道光初期,由八音班的乐工清唱而萌发。同治初期,经失明女艺人“师娘”继承发展趋于成熟。后由自弹自唱发展为用乐队伴奏。乐器主要有高胡、扬琴、琵琶、月琴、唢呐等。 民国以后,在茶楼歌台上逐渐出现了明目女子演唱粤曲,人们呼粤曲演奏乐器扬琴 她们为“女伶”。她们改“戏棚官话”为广州方言,改假嗓为真嗓,并划分为大喉、平喉(此为男角专用腔)、子喉(为女角专用腔)3种唱法,粤曲进入了鼎盛时期,史称“女伶时期”。 辛亥革命后,又出现明眼女艺人(亦称“女伶”)演唱粤曲。1918~1938年,是女伶演唱的全盛时期。 粤曲文字记载的唱本也得到了挖掘、整理、修改、补充,在群从中健康地流传,同时,民间艺人还不断创作出内容健康的唱本,竹板歌因此登上舞台,成为汉族民间文艺演出的一各形式。 弘扬民族文化,建设文化大省,必须振兴粤剧粤曲艺术,使传统艺术焕发新的青春和生命力,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载体,成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的精美食粮。 2011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您也许还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