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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湖南网6月12日电三湘都市报消息,长沙市的郑春平在给孩子取名时,因妻子坚持将自己的姓放在前面引发争吵,孩子出生3个月后,两人于日前离婚。现在,这些特别在乎孩子姓名的父母多了一条解决途径,日前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
【事例】为争孩子姓氏离婚
33岁的郑春平结婚一年后,今年3月妻子刘某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在给孩子取名时,妻子和岳父、岳母坚持要将妻子的刘姓放在前面,理由是妻子是独生女,而郑家有三个兄弟,随母姓可保证妻子家里香火不断,这让郑春平无法接受。“我又不是倒插门,孩子肯定要跟我姓。”但妻子却用婚姻法来回应他,婚姻法第 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为此,他跟妻家人大吵一架,但双方都不让步。6月初,郑春平提出了离婚。
现在,孩子是姓郑了,但郑春平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经历既做爹又做妈的辛苦时,常常感到阵阵凄凉。
【字数】2字以上6字以下
昨天下午,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已收到《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将马上组织人员研修。
管理处陈科长介绍,《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全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可以新增加128万个双姓,将极大程度解决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同时《条例》中还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变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姓名登记条例》简化了我们的工作内容。”黄警官是长沙市雨花区一位户籍,她告诉记者,《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例》还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由户口登记机关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黄警官告诉记者,按双姓取名,不算复姓的话,郑春平的烦恼就有可能避免,因为按《条例》中的规定,他跟妻子的姓合成一个姓,就不会存在争议了。
【用字】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2.违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影响】姓名栏格子或会增加
徐雷榕是今年的一位高考生,在高考时,细心的她发现,试卷上姓名一栏已较以前发生了变化,由以前的4个格子变成了一道横线。“以前的四个格子就规定死了,你的姓名不能超过四个字,现在你想填几个字都可以。”徐雷榕说。
“如果《姓名登记条例》实施,现有人事档案表格肯定也要改变。”刘先生是长沙市人事局的工作人员,《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他还是第一次从记者口中得知,他肯定地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如果《条例》正式出台,现有姓名栏4个空格的表格肯定要“与时俱进”,或增加到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