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文化是中国民族文化中的传奇,鄂温克族是一个游牧民族,因此便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撮罗子民居。鄂温克族传统民居是根据地势以及取光还有其他一些因素而创造出来的。原始古老的撮罗子是鄂温克族传承上千年的历史文化。 撮罗子的制作方法 “撮罗子”又称“斜仁柱”,是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东北狩猎和游牧民族的临时住屋,这种圆锥型房屋一般高约3—5米,由二三十根碗口粗的松木为主干搭建而成,外面覆盖桦树皮和帆布,看上去很像印第安人的“提皮”。 它一般被建在地势较高、阳光能照射到而且水和柴草就近可取的平坦之处。撮罗子的内部空间比较宽裕,地面直径一般为4—6米,室内北、东、西三面搭设供人起居坐卧的铺位。有的是用干草和树皮直接铺在地面上,更多的则是在约一尺高的架子上铺木杆木板,上铺草席或皮子,可以更好地防寒防潮。按照民族习俗,“撮罗子”内的方位是有不同等级区别的。 撮罗子的风俗禁忌 平时只有男主人和男性贵客才能在北铺坐卧。如果供人起居,也只能是家中长辈。有的民族甚至规定,只有丧偶的男性长辈才能睡在北铺,如果夫妻都健在或夫亡妻在,则只能睡在右边的铺位。 此外,家中的主妇和未婚女孩允许到北面神位前,而其他已婚妇女则不能,因室内中央是火位,他们不可以越过。火位两边的位置以右为上,儿子婚后与父母同住时,小两口只能住左铺,而且睡觉时应是男在北妇在南。由此可以看出,这些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以北为尊、以男为尊。 受民族文化的影响,撮罗子还有一项特殊的风俗——妇女生孩子时必须移到原住撮罗子附近另搭的“产房”中去。这种“产房”也是撮罗子的样式,只不过矮小简单一些,有的还专搭一根横木,做分娩时的把手。产房内设左右两铺,产妇住右,婆婆或助产女眷住左。 待新生儿满月后,产妇可回到原住撮罗子,产房随之拆除。这种做法的用意,并非特殊关照产妇,而是认为生孩子是“不洁”之事,应该避开家中供神和男人居住的地方。可见撮罗子不仅样式很原始,而且其使用风俗也带有许多古老观念的色彩。 您可能还会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