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必有姓与名,姓与名既是人的一种符号的代表,同时又是人的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因此,从古至今,人们对自己姓与名十分珍重,我国的姓与名,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才发展到了今天人们所惯用的“姓名”。但在我国古代,并不是一开始就使用姓名的,而是先有姓与氏,后有名、字、别号,古人的一生有很多名字,各有用途,意义不同。 关于人类名字的起源,从汉字“名”字本身也可以推知其最早的含义。这一汉字由“夕”和“口”两部分组成,对此,《说文解字》解释说“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说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人们白天相见可能通过形体、面貌、声音相互识别。一旦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区分你我了。可见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际的需要,它的最本质的作用就是在社会交往的所有场合都可以区别人的个体。在我国传统习俗中,“名”是在婴儿出生百日之后由父亲取定的,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现在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 在文字出现以后原由口头表达的人名也进化到文字阶段。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上面都刻画有一两个符号,据专家考证这些符号都与早期的人名有关。如果这种解释可信的话,那么,不同的人名就是我国最早的文字。到了商周时期,我国的文字大量出现并趋向于定型,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名。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不仅有“名”这个汉字(见《殷墟书契》前编六·一·四),而且还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见《甲骨文编》)。这些,都是我国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名字。 除了姓、名以外,古人还有字、号等。名、字、号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现象,它们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特征。 字:也称表字,它是根据人名中的字义另取的别名。按照我国古代礼仪,男子20岁时要结发加冠取“字”,而女子则在15岁举行笄礼时取字,表示他们已长大成人,可以婚嫁了。取字在古代一般只限于士大夫和知识分子,贫民百姓则有名无字。古人的字与名有着密切的联系,字往往是名的解释或补充,二者互为表里。《颜氏家训》中有“名以正体,字以表德。”之说。 总之,人名是在人类社会处于原始时期而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最早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以后又演变成为固定身份的标志,在文字出现以后又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已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随着名字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名字也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