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猫狗的报应事件本篇摘自:清代 纪晓岚 著《阅微草堂笔记》
那些为发财,为取乐,为口欲,摧残虐杀动物的人,天理不容。这些做坏事的人所得到的报应,或者自身恶疾缠身,多遇灾祸,无法善终,或者祸延子孙,家道败落。
愿那些喜欢杀猫虐狗残害动物的人谨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一切自做还将自受。
一、食猫变猫报
古文: 译文:舅祖父陈德音家,有一个婢女因厌恶猫偷吃东西,只要一见到猫就用鞭棍打它这只猫只要一听到婢女咳笑的声音,就立即窜得远远的避开她有一天,舅祖母郭老太太,让婢女看家。期间婢女关上门小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发现盘中少了几个梨。旁边没有其它人,而猫又没有吃梨的道理,婢女无法为自己洗清偷吃梨的罪名,竟挨了一顿毒打。晚上,忽然在灶膛中发了这几个梨,感到非常奇怪。仔细检验,发现每个梨上都有猫爪印儿和猫咬过的痕迹。这才想到猫故叼走藏起来的要使自己也因偷吃而挨打。婢女非常生气,又想再去打猫。郭老太太说:绝没有放纵你杀猫的道理,猫要是被杀,恐怕冤冤相报,又不知道又要生出什么怪事来了这个婢女从此就不再打猫了而猫见了这个婢女也从此不再躲避了。
三、虐杀猫狗导致子女反脚报
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