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火 1、火遭水克,眼目昏暗。 2、四柱火多,少年脓血之疾。 3、火太旺而病则夜眠颠倒,蛇伤烧焚。 4、火太弱或死绝,易患心脏病、败血病、关节炎、脚气、眼疾等疾病,年纪轻或正值壮年,主肠胃不好。 5、木火相生而太旺,易患火气上升、目赤、偏头痛、耳鸣、眩晕、注意散漫、心脏有压迫感、呼吸急迫等症状,此外有便秘、下肢麻木、风湿等。 6、丙火过旺时,必将牵涉到小肠、视力、眼疾病、脑神经。 7、丙火代表小肠、庚金代表大肠,四柱中如果丙庚两弱,而水土特强时,多有肠疾病。 8、四柱中木多水滞、丙火极弱,脑神经刺激而亢奋,精神不健之症。水多土弱而火掩,丙火极弱或命局中伤官旺而丙火弱,有神经衰弱、精神分裂之症。 9、命局丙火旺,庚金弱,平时视力较好,但耳功能差,不灵敏或常有耳鸣。 10、命局丁火弱而入库,易患心脏病,再逢刑冲克害,因心脏病开刀。 11、丁火弱土气强,定有贫血,这是因爲丁火被旺土所泄,使气血涣散缺乏之故。丁火代表心脏血液,命中有强水压克弱火,易患高血压或心跳过快之症。 12、丁火强而土气弱,往往血压较低,心跳较缓,心口不舒服、喘气。 13、丙丁火人,运到申酉之地,主口舌生疮。 14、申巳双加遇刑,则臂肢有患。柱有申字,巳字,臂肢有病,或受伤,或关节炎、肩周炎之类,干支纳音相克祸重,如柱甲申水克乙巳火等。 15、冬生无火,下肢寒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