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论吉凶 吉者,虽不定富贵,但一生平稳,少险恶风波,用神能紧贴而生扶则用神安泰。 凶者,苦而多险恶风波,易遭刑伤。忌神有力而用神受克受损伤,四柱格局偏枯无救者,以致用神倾危。偏枯无救,指病重无药救,即其无用神可取,也无所喜之神可用,即使已有用神,却又遭破坏,是为无救。 吉之看法: 1 用神有生或有卫,以免受克伤。 2 用神在天干不受克合;用神在地支不受克、合、刑、冲。 一、身旺: 1 身旺用财,有食伤生财;或有官杀卫财。 2 身旺用官,有财生官;或有印卫官。 3 身旺用杀,杀重有食伤制;杀轻有财生。 4 身旺用食伤,有财流通并卫食伤,均为之吉。 二、身弱: 1 身弱用比劫,官星重,有印泄官生身。 2 身弱用比劫,财星重,有官泄财生印。 3 身弱用比劫,食伤重,有印制食伤而生身。 4 身弱用印,有官星生印;或比劫卫印。 凶之看法: 十神要用(为用神)的没有或给化掉或不得生或受克;不要的(为忌神)又过多、无制或生忌神。 一、财: 1 财重:财旺身弱劫印轻。 2 财轻:用财,财轻劫重、印重。 二、官: 1 官重:官多身弱无印。 2 官轻:用神为官、印重。 三、杀: 1 杀重:身轻无食伤印绶。 2 杀重:身弱忌杀而财多。 3 杀轻:用杀,杀轻而无财。 四、印: 1 印重:印劫并重而官轻。 2 印轻:用印而多财。 五、食伤: 1 食伤重:满局食伤而无印。 2 食伤轻:用食而多枭。 六、比劫: 1 比劫重:印劫并重而官轻。 2 比劫重:满局比劫而无官杀。 3 比劫轻:用比劫而多官杀。 |